人工智能领域选题?人工智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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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人工智能与辩证法,以及人工智能与自然辩证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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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不少学子学者对辩证逻辑的缺失或误解,本文重点讲述辩证逻辑,适当解释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您会选择什么样的思想武器系列?其实,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
逻辑学分三类: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这是科教工作者理性思维与高效操作的基本功。显然,三大逻辑都有逻辑二字。
逻辑源自拉丁语,英文logic,词根log、loc、leg、lex、lect异源同义,本意是联系与选择。逻辑学,研究事物之间的联系法则。
逻辑基于语法之上。逻辑强调“思维的规范或智慧”;语法强调“语言的规范与技巧”。语法是逻辑的基础,包括词法与句法。
例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是语言技巧,不是逻辑定义。“物质是现实的存在”语法没毛病,但定义笼统,需要精准化。
形式逻辑的意思形式逻辑的形式(formal),特指规范性与标准性(normal&standard)。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基本法则与概念操作规范的科学。
▲广义的形式逻辑学的知识体系框图(来自网络)思维的基本法则,即著名的四大逻辑法则:①同一律(不偷换概念与不循环论证)、②排中律(不模棱两可与不莫衷一是)、③不矛盾律(不出尔反尔与不自相矛盾)、④充足理由律(不以偏概全与不急于求成)。
概念的操作规范,是指如何对概念进行正确的操作:①定义、②划分、③判断、④推理、⑤归纳、⑥演绎、⑦证明。
在概念的七大操作中,定义是基础与关键。定义应该揭示概念的本质,是科学研究的灵魂,是起点也是终点。定义之错≡谬误之源。
例如,电子的定义很难。尽管电子技术嫣然卓有成效,但电子究竟是什么,还不很清楚。
再如,光的定义很难。虽然光司空见惯,但关于光的本质,争论100多年迄今还是悬案。貌似的定义,滋生了五花八门的神逻辑。
显然,诸如此类的问题,形式逻辑是无能为力的,需要辩证逻辑,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
辩证逻辑的意思辩证逻辑(学),是既基于唯物辩证法又基于形式逻辑学的科学原理。
▲对这张辩证逻辑概念图,您持哪一种态度: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调和主义的多元论?工具主义的效率论?
辩证法的英文是dialectics。前缀di(a)与du(al)异源同义,是“二元/双重”,词根lect与lex,leg异源同义,是“联系/选择”,后缀ics是“学科”。因此,
辩证法,相当于“二元论(dualism)”,即从事物的正反两方面看问题。辩证法有两大学派。
唯心主义辩证法,是违背客观事实与形式逻辑的诡辩论,是纯主观的想当然与莫须有,是阻碍文明进步的腐朽没落的思维方法。
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基于物质第一性原理与对立统一法则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是迄今为止最有成效的最先进的最强大的思想武器。
对立统一法则,或二重性法则,也叫超对称原理,是辩证逻辑的核心理念,主张:事物变化是正反两面要素的相反相成的动态平衡,其二重性有以下范畴:
对立vs统一、物质vs意识、继承vs发展、原因vs结果、内因vs外因、量变vs质变、结构vs功能、现象vs本质、失败vs成功、理论vs实践、有形物质vs无形物质、绝对运动vs相对静止。
正确理解“对立统一法则”的蕴涵对立统一法则,也叫“二重性法则”,是指一个系统或事件的构成或变化,可分析为相辅相成的、相互制衡的两个对立面的统一体系。
物系结构的对立统一性,是高密度的实体与低密度的空间的对立统一体。换句话说,物系结构具有高密度实体与低密度空间的二重性。
物系运动是存在意义上的绝对运动与参照意义上的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体。换句话说,物系运动具有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二重性。
物系变化,是继承与发展的对立统一体,换言之,物系变化具有继承性与发展性之二重性。
物系旋转,是自旋与旋进的对立统一体,换言之,物系旋转具有自旋性与旋进性的二重性。
电子,是内向强力场与外向引力场的对立统一体,具有内向强力场与外向引力场之二重性。
光子,是电子波源与场量子激元的对立统一体,具有电子波源与场量子激元之二重性:光子质量≡电子质量,光子动能≡电子动能。
人性,是保证个体活着与依靠集体生存的对立统一体,具有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二重性。
法律,是(私法)保护公民权与(公法)约束公民权的对立统一体,具有保护与约束的二重性。
真理,是先决条件相对性与满足条件绝对性的对立统一体,具有相对性与绝对性之二重性。
例如,热力学第一定律?mv2=1.5kT条件是:只适合分子热运动,这是该真理是相对的,只要满足条件又是绝对的。
然而,场效应方程?mv2=(m/m?)hf条件是:只适合“电子速度=实体速度”激发电磁波。
对立统一法则,只适合相对独立范畴二重性法则,只适合作为统一体的独立体系或事件,如果滥用二重性法则,就必然是谬论。
白马是一个独立体系,白与马是不可分割的,此语境下,单说的白(或马),无二重性可言。
南极与北极是自旋体的二重性要素,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单说的南极(或北极)没有二重性可言。磁单极子是不可能存在的。
质量与体积是密度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单说的质量(或体积)没有二重性可言。
位移与时间是速度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单说的位移(或时间)没有二重性可言。
质量与能量是实体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单说的能量(或质量)没有二重性可言。质能转换说、质量亏损说,都是不可信的。
电子布局的存储信息与光子受激的传递信息,是意识的二重性要素,二者不可分割。单独用光子(或电子)表征不了意识,无二重性可言。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由此可见,对立统一法则是物理科学至高无上的第一法则。
数理逻辑的意思数理逻辑,顾名思义,就是用数学物理的符号表示形式逻辑的规范与辩证逻辑的认知。
例如,用集合论表示概念的划分。集合符号是{}。如,复数={实数{有理数,无理数},虚数}。
例如,用韦恩图表示概念的关系。符号有如:并集U,交集∩,空集?。
例如,用函数式表示变量的关系,有字母代号与操作符号,如∝,>>,≈,≡,+-×÷。
必须指出,不少人主张“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无关”,甚至有人叫嚣“科学取代哲学的哲学已死论”,这是颠覆性的认知缺失。
没有辩证逻辑的哲学思考,你拿什么思维工具去分析事物变化的要素关系,进而建立数学物理方程,进而切合实际的用于生产实践中去?
现代科学方法论,只不过是对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采用了高效率符号术语体系的翻版而已。
经典规范与原理不因为后续科学翻新而不复存在,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是数千年智慧的集大成。
千万不忘过去,经典永不谢幕,向经典致敬!
Stophere。物理新视野与您共商物理前沿与中英双语有关的疑难问题。
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区别类似于鸡和蛋的区别,是翘翘板的两端。强人工智能的意识与灵魄框架的建构也必须是基于对观念系统的设计!
谢邀。考察一下“绝对真理”。我认为,有关思维科学(广义逻辑学)的原理与法则,都是绝对真理,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唯物辩证法、数理逻辑。注意:“逻辑”是logic,绝不是罗XX的“罗辑”,逻辑学原理就是绝对真理。
为什么?因为人类对自然与社会的所有正确认知,都必须以科学的逻辑思维为基础。这是来自不易的。在文明进步的历史长河中,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是前2000年的集大成,后2000年由马克思集大成,人类至少花费了四千年。
一,形式逻辑是最基础的思维法则。形式逻辑,包括概念体系与概念法则两大部分。
概念体系有四大要素:①概念的定义,②概念的划分,③概念的推理,④概念的证明。任何基础学科,诸如:语言学、语义学、语用学、数学、法律学、物理学、天文学、地理学、生物学,都要以形式逻辑的总格局,展开学习与研究,否则就会乱套。
概念法则有四大要件:①同一律,命题或概念不可被偷换。②排中律,命题或概念不可模棱两可。③不矛盾律,命题或概念,不可出尔反尔。④充足理由律,命题或概念,不可没有可靠的证据支持。
据我了解,英国小学就专设一门“逻辑”课程,我们考MBA或留学,才学点逻辑学。李约瑟难题——那时国人不懂也不信逻辑。
二,辩证逻辑。我认为,只有唯物辩证法,有资格称作辩证逻辑,包括唯物论与辩证法。
唯物论的主要原理:世界是充满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是不断运动的。
辩证法的主要原理:事物是联系的,发展是永恒的,联系与发展互为因果。进而有三大法则: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
科学界,违背唯物辩证法的不少,也断然举步维艰。例如:①宇宙大爆炸理论臆想的那个奇点突变,至少违背量变质变法则。②光的传播不需要介质,真空就是虚无,违背物质论。③广义相对论主张,空间虚无而弯曲,违背至少物质论。
三,数理逻辑。数学是在形式逻辑上发展壮大的。数学思维的本质——分化复杂,简化替换,量化处理。在“分化-简化-量化”中,简化是关键,因为复杂是简单的复合。数学公理,例如“两点连线直线最短”,就是真理,没有反例。20世纪初,数学独立于物理学后,有点不走初心,搞得物理方程解不了。
物理也是在形式逻辑上发展壮大的。物理思维的本质——提出理性的函数关系,测量足够的样本数据。例如:赫兹1887年发现光电效应,普朗克1900年发现普朗克常数,爱因斯坦1905年解释光电效应取决于辐照频率:ε=hυ,现在也用光电效应反求普朗克常数:h=ε/υ。公式很简单,只要做实验测数据。
有人说,我们不可能认识真实宇宙。这是典型的不可知论,这样的三观是消极懈怠的,也是不懂数理逻辑的真谛。其实,思维的真正意义在于:满足于测量精度,抽象出一般规律,运用于人类文明。
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的终结”,人人都有‘麦克风’、处处都是‘直播间’,从话题上看,其中,这支‘麦克风’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使用的,人们可以构建在没有中介辅助下多个参与方之间的资产交易、价值传递的网络,上下求索。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视角出发,思考科学技术的社会效应及其有效性限度,合理评价智能科技的未来发展前景,积极面对、研究和发展智能科技,合理而恰当地引导人们对智能科技进行认识,已成当务之急。
陕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西安交通大学国际信息哲学研究中心主任邬焜认为,真正可以导致人工智能对人类伤害的因素不是人工智能本身,而是设计和控制人工智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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