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与人工智能 司法与人工智能的关系

mandy 0 2023-12-1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司法与人工智能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司法与人工智能以及司法与人工智能的关系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AI时代无隐私,人工智能时代该如何保护隐私权?
  2. 人工智能法律方案是什么
  3. ai法律概念
  4. 人工智能的法律适用

AI时代无隐私,人工智能时代该如何保护隐私权?

AI时代无隐私,人工智能时代该如何保护隐私权?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隐私权侵权方式?

人工智能技术的日益成熟使得当今的隐私权侵权方式与传统侵权方式有所不同,主要集中在通过用户的隐私数据进行侵权,

包括以下三种:

第一种方式是隐私数据的不当收集。人们在体验人工智能的便利的同时,通常需要提供个人信息进行验证。这些隐私信息数据可能通过不正当渠道被售卖,据新华社调查发现,部分信用卡客户的隐私信息在QQ群中进行“黑市”交易。根据数据信息“质量”的差异,价格也分为“三六九等”。此外,黑客非法入侵也对隐私信息产生威胁,近年来黑客侵入个人网络空间获取隐私信息的案件层出不穷,对隐私权造成极大威胁。

第二种方式是对隐私数据的二次利用。隐私数据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数据本身,更体现在收集数据的原本用途之外,通过分析、提炼、定位等方式将数据用于广告的精准营销等方面。二次利用的弊端在于,一方面,隐私数据的收集者通常不会告知用户数据的使用情况,甚至还故意隐瞒数据的用途;另一方面,数据收集者在未经用户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二次利用,可能对用户的隐私权造成侵害。

第三种方式是隐私数据的扩散。2015年,《中国消费者报》对“大数据时代的隐私保护状况”的问题进行调查。在回答“个人隐私在大数据时代是否更容易泄露”的问题时,76%的被调查者表示肯定,有52%的被调查者表示曾发现隐私信息泄露的情况。这些被泄露的隐私数据由于经济利益或其他原因被扩散后,使得“人肉搜索”等侵权手段极易发生。

二、我国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追溯

我国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在不同法律中都有所体现。在宪法层面上,《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该条款虽未直接对“隐私权”进行规定,但可以认为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间接不受侵犯的权利依据。《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享受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也同样是公民享有隐私权的宪法依据。在部门法层面上,《刑法》对“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等行为进行规制。《侵权责任法》第2条和第36条对“隐私权”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进行规定。此外,还有部分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也都有所规定。

但缺点在于我国对隐私权保护的立法过于分散和碎片化,特别规则多,普遍规则少。这种立法使得规则的适用具有不确定性。部门规章太多,行业主体不指导具体应当遵守哪项规则,执法部门不明确具体的职责。另外,现有规定往往只针对部分隐私信息,例如《侵权责任法》只保护私密性的隐私信息,金融、保险行业只保护特定类型的隐私信息,而未被包含在内的隐私信息该如何保护尚无法律依据。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急剧发展的当下,各类隐私信息都有被侵犯的危险,因此这种碎片化、范围狭窄的隐私保护显然是欠缺的。三、隐私权保护模式的比较法分析

(一)美国隐私权保护模式

美國的隐私保护立法较为分散,主要体现在行业自律。立法层面包括:1974年的《隐私法案》,该法案是对隐私权保护的综合性立法,对政府机构如何收集个人信息、什么内容的个人信息能够储存、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如何向公众开放及信息主体的权利等都做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平衡隐私权保护与个人信息有利利用之间的紧张关系。此外,也对通讯、教育、金融等领域进行专门立法,例如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和2015年的《消费者隐私权法案》等。

对于国家立法中尚未涉及的领域,美国通常采取行业自律的模式,通过更为灵活和简易的行业规则来保护个人隐私的安全。目前,行业自律主要有两种模式:建议性行业指引和网络隐私认证计划。建议性行业指引大多由保护个人隐私的自律组织制定,参加该组织的成员需承诺遵守行业指导性规则,例如“美国隐私在线联盟”,该组织出台了“在线隐私指引”,联盟成员在线上收集用户隐私信息时,需遵守该指引的相关要求。网络隐私认证通过对达到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标准的机构颁发隐私认证的方式,督促相关机构促进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这类组织要求所有经过其认证的成员都发布隐私声明,为用户提供对其隐私信息的控制权,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争议纠纷的投诉解决机制。

(二)欧盟隐私权保护模式

1995年欧盟颁布《数据保护指令》,该指令对隐私数据处理的原则、法律救济、向他国转移隐私数据、监管和执行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立法理念是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兼顾信息的自由流动。为适应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的发展,2012年欧盟颁布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在隐私数据安全监管上,主要有以下特点:明确个人数据的范围,位置数据、IP地址和cookies等网络识别数都是个人数据,基因数据也属于个人数据;数据控制者应当及时清除其保留的个人数据,明确了数据清除权;数据主体有权使用被数据服务提供商所持有的自己的数据,也有权将自己的数据从一个服务商移送到另一个服务商;增加数据控制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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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周汉华.个人信息保护前沿问题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2]张平.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选择.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

[3]邵国松、黄琪.人工智能中的隐私保护问题.现代传播.2017(12).

[4]鞠晔、王平.云计算背景下欧盟消费者个人敏感数据的法律保护.法学杂志.2014(8).

人工智能法律方案是什么

人工智能法律方案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安全管理: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数据存储方案,增强数据保密性,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2.法律智能分析: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法律文本进行智能化分析,提高法律分析效率、准确性和可靠性。

3.司法辅助系统:开发和应用面向司法实践的人工智能应用系统,帮助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处理案件,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4.法律知识库建设:构建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律文书等在内的法律知识库,为各类用户提供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

5.人工智能技术培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法律素养,推动法律服务的智能化和专业化。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人工智能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道德标准。

ai法律概念

AI法律的概念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进行法律服务和法律实践的过程。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智能化的法律咨询、文书处理、诉讼辅助等服务,提高法律效率和质量。目前,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在法律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如智能合同、智能诉讼、智能调解等。AI法律的发展对于推动法律服务的普惠化、便捷化和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未来法律服务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人工智能的法律适用

2019年,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CEPEJ)发布了《关于在司法系统及司法环境中使用人工智能的欧洲道德宪章》,为这类人工智能提出了分类标准,并提出了一些警告。该道德宪章预示着对市场一些产品的禁止,或者说至少是对一些产品的强烈反对。特别是针对如北美市场上LexMachina(法律机器)这样可以针对单个法官或律师进行剖析的工具。

该道德宪章为法学界使用和发展人工智能提供了可能最为完整和具体的分析基础。经过详细的研究,它指出了人工智能工具需要遵循的五项原则(即从设计阶段就尊重基本权利、非歧视原则、质量和安全原则,与可解释性相关的透明、公正和公平原则,以及“用户控制”原则),并挑选出哪些是需要鼓励的工具,哪些是使用起来需要采取特别预防措施的工具,以及哪些是需要监督而不使其造成风险和混乱的工具。

我们将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分类来探讨各种人工智能在服务司法上的应用或论证其服务司法的可行性。另外,考虑到《关于司法系统及司法环境中使用人工智能的欧洲道德宪章》,总而言之,欧洲做法是将一些类别的工具认定为是需要支持的(即道德上的支持,故需要将投资集中在这些类型上),并在发展人工智能使其服务司法的整体项目中予以考虑。这些工具的类别是:

判例法检索增强工具:(1)在自然语言处理领域运用机器学习技术,通过链接多样化的来源(如宪法和国际公约、法条、判例法和法律原理)来补充当前关键词搜索和全文搜索的选项。(2)通过数据可视化技术来展示搜索的各种结果。

获取法律信息的工具:主要是指针对专业知识方面的法律信息的获取。在这个方面,无论是处理可能的民事责任方面,还是针对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或是提供专业性辅助上,这类工具的应用都十分娴熟。其中主要的例子是聊天机器人,它便是为了方便使用自然语言访问各种现有的信息资源而创建的。类似的,网络文件模板(如法院申请、租约等)也被认为是合乎伦理且具有战略作用的工具。

而一些创新性工具可以归入这一项:比如运用自然语言来方便访问现有信息资源的聊天机器人、文件模板、法院申请、租约协议等。奇怪的是,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拟议法规非常关注其中的一些内容,其制定了关于人工智能的统一规则(人工智能法),并修订了一些欧盟立法法案(SWD(2021)85final)(社会福利署(2021年)85终稿)。比如,其中一些法案的规定提高了聊天机器人的透明度。

这类工具强有力地对法律知识进行了去中介化处理,其目的是大规模地获取基本可操作的法律知识或者是向该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帮助。这便开辟了两个非常有趣的场景。即如果这类工具为作为专业人士的现存客户有效整合了几种服务,那么可以期待的是,这类工具能够进入由普通公众组成的、更为广阔的市场。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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