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领域选题?人工智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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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任何一款网游都是元宇宙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元宇宙和网络游戏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目前对元宇宙的讨论我觉得不是元宇宙是否能推动世界进步,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而是元宇宙究竟能不能成为大趋势,能不能真正被实现,能不能真正创立一个人人都在虚拟世界中生活的环境。
对元宇宙态度的不同总共可以把这些群体分为三大类,三大类里面又能分为很多小类,这些群体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或同时存在的。
1、信任者
信任者中包括概念发起者、大型投资者、小型投资者、乐观态度者。
其中概念发起者诸如facebook、谷歌这类科技公司,他们是元宇宙概念的发起者,是技术的创造者,是规则的制定者,他们希望在新开辟的领域建立规则,占领地位,为了不在大趋势到来前被时代抛弃所以选择了提前布局。
大型投资者包括财团、投资机构等拥有庞大资金的群体,他们希望通过资本的注入推动行业发展,以此来获取更大的利润。
小型投资者包括想利用元宇宙的机遇赚大钱的投机者,还有寻求资产保值而随大流的普通群体。
普通拥护者是那些不做出资金和技术贡献,但是坚信元宇宙能够实现,并准备积极拥抱元宇宙的群体。
这些群体虽然目的不同,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态度都是相信元宇宙能够实现,并愿意接纳元宇宙,为元宇宙的发展出钱出力。
2、质疑者
质疑中包括既得利益受损者和悲观态度者。
其中既得利益受损者包括那些因为元宇宙的发展而对自己既得利益造成了损害的人,就像当年淘宝发展的时候也遭到了很多实体店、中间商的反对和质疑,无论这些人内心是否相信元宇宙会实现,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态度都是极力反对的。
悲观态度者包括那些认为元宇宙不靠谱、是新时代下的庞氏骗局、如此大的颠覆性举措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些人,这些人往往在质疑者中占了很大的比例。
3、中立者
中立者包括对元宇宙毫不知情者和观望态度者。
对元宇宙毫不知情者因为对事物的不了解,所以无论目前元宇宙发展的如何对他们都不会有太大影响,除非某天他们了解到了元宇宙或者元宇宙改变了他们现实的生活。
观望态度者包括那些不确定元宇宙发展形势所以选择不发表看法,不作为的人。
元宇宙可以被视为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发展,元宇宙的内涵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元宇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它更是一个与现实世界联通、连接的世界,今后现实与虚拟世界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社交、互动、学习、工作甚至是生活。
现阶段的元宇宙主要还是以游戏的方式呈现,参与者可以参与游戏互动和社交,也可以购置游戏资产和装备,因此关于网络游戏类的相关法律问题例如知识产权、虚拟资产认定问题也会成为元宇宙相关的法律问题。随着元宇宙的经济生态越来愈丰富,元宇宙中的交易、金融问题就会引发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在元宇宙中的虚拟土地买卖及投资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及监管问题。虚拟土地的法律属性是什么?虚拟土地如何进行合法交易?如出现争议,买卖双方如何维权?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元宇宙,有如下问题:
1.元宇宙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问题并非元宇宙特有。在互联网2.0时代这两大法律问题就已出现,在元宇宙时代这两大问题会日益凸显,并变得更为复杂。元宇宙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还是围绕著作权、商标侵权及维权展开的。元宇宙中的著作权侵权场景如下:受版权保护的游戏软件、角色、用户界面受到侵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其著作改编成元宇宙版本的游戏或场景;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当引用歌曲、音乐、相关影视片段等。商标类侵权无疑也是元宇宙知识产权类侵权问题的一个重点关注问题,比如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或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元宇宙中使用商标开设虚拟店铺,此类问题一旦出现,由于很难确定侵权主体,因此权利人也很难维权。
2.元宇宙数据安全问题
现阶段的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各国立法机关纷纷制定法律并采取措施,即便如此,个人信息被泄露滥用事件仍然频发。根据RiskBasedSecurity出具的《2021年度数据泄露速览报告》1,2021年度有4145起数据泄露事件,超过220亿条数据被泄漏,2020年度有7619起数据泄露事件,超过365亿条数据被泄漏。元宇宙可以提供给用户更真实、沉浸式地体验,呈现这种体验可能需要收集更多的用户可识别信息,比如生物信息。一旦用户的可识别信息,例如生物信息或财产信息产生被泄露或滥用,这对整个元宇宙生态会产生极大的冲击。
3.主体问题
主体是法律的一个重要概念,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主体适格,比如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成年人完成,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根据主体是否适格区分为有效、无效或效力待定。元宇宙中的主体,由于其区别于现实世界中的主体身份,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来讨论。元宇宙的主体身份可以与现实世界对应,也可以不对应,现实世界的主体可以在元宇宙中拥有多个身份,而且这些身份可以不限性别、物种。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元宇宙中的主体产生法律责任,现实世界的主体是否需要承担?由谁来承担?是创作者还是虚拟身份的使用者?
4.财产问题
元宇宙场景的实现,在元宇宙中交互都离不开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构建元宇宙经济一项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在元宇宙中“置业”,就需要购买虚拟土地。那么像虚拟土地等元宇宙中的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其性质,如何进行保护,如何解决交易纠纷,将无不影响元宇宙中资产投资的安全性。目前法律没有对类似于虚拟土地之类的元宇宙财产性质的界定,但可以借鉴法律对于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具有财产价值的游戏装备道具等可被视为虚拟财产,而根据《民法典》虚拟财产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现阶段元宇宙中的虚拟财产主要以NFT(Non-FungibleToken非同质化代币)的形式呈现。因此,对于元宇宙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分析可以借鉴NFT。NFT资产可以通过密钥进行掌控,买家购买NFT后,相应的NFT便会出现在只有买家掌控密钥的钱包中,因此密钥的合法持有人一般可被认为NFT的所有权人。合法持有密钥的用户对自己的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权利,换言之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这与《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5.交易问题
元宇宙中的交易如何保护?只要由智能合约控制就可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吗?智能合约通过代码和算法自动执行交易,交易双方将交易的条件通过计算机代码的形式设定,当交易条件满足时,代码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动执行交易。智能合约具有自动执行、不可篡改,不可逆的特点,因此智能合约可以防止合同双方违约,是帮助合同成功履行的一个有效科技手段。智能合约可以自动执行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相比较传统合同,智能合约能更好地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智能合约就可以完全替代传统合同,是否就完全没有风险了呢?显然不是,智能合约的本质是计算机代码,当代码出现安全漏洞时,无疑会导致风险及损失。而当智能合约出现瑕疵造成损失时,谁会成为责任主体将值得进一步探讨。
6.虚拟主体的行为
元宇宙远远突破了现实世界划定的自由界限,很多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寻求的刺激可能在元宇宙中可以实现,很多在现实世界中被认定为犯罪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可能在元宇宙中滋生。赌场、色情场所及其他非法经营场所根据我国法律都是非法场所,是被禁止的,而这些非法场所在元宇宙中却可以随意运营,甚至日常有很多用户。近来,元宇宙中甚至出现了虚拟脱衣舞俱乐部,未成年人正在使用虚拟分身在虚拟脱衣舞俱乐部提供热舞服务,如不对元宇宙进行监管,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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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元。
现在的元宇宙说白了就是一个网络游戏而已,无非就是从2d的网络游戏,变成了所谓的虚拟现实游戏!你在里面买的东西,无非就是道具而已,只不过在游戏里有很高的交易自由度,类似于现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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