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领域选题?人工智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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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0
今天给各位分享央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央视报道元宇宙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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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
首先元宇宙也是我国乃至世界科技发展的板块之一,它是把加密技术,虚拟科技,VR等等融合到一起的数字化科技,是未来提升人们生活品质的技术,所以他也是国际以及国家比较支持和认可的行业。但现在也有很多不法企业会打着元宇宙的旗号做一些非法之事,这个时候就需要在参与元宇宙过程中对企业资质和企业发展有正确的评估和分析。
元宇宙设想本身是充满了潜力的。彭博行业研究报告预计元宇宙将在2024年达到8000亿美元市场规模,普华永道预计元宇宙市场规模在2030年将达到1.5万亿美元。
各大互联网巨头也纷纷加紧自己的布局。在国内,阿里、腾讯和百度等互联网大厂已经开始布局元宇宙业务,技术路径已经逐步清晰。例如,腾讯在今年10个月内已经至少投资了67家游戏公司,未来或许将以“游戏+社交”的方式接轨元宇宙。阿里巴巴也通过刚刚成立的XR实验室逐步实现元宇宙的四个阶段布局,百度则早早在VR方面开发百度希壤虚拟平台。字节也收购了相关公司。海外互联网巨头上,Facebook改名Meta;英伟达在11月9日的GTC大会上更新元宇宙协作平台Ominiverse;微软近日在Ignite大会上宣布,将为自家的会议和视频通话软件MicrosoftTeam添加3D虚拟形象与沉浸式会议。
但再美好的想象也需要落地,最大的概念也不能无限的炒作。
元宇宙目前最大的问题还是落地时间的问题。一个产业能否真的实现长久发展,最重要的是能实现商业化运营。通俗的说只有在这个行业里的上下游公司能赚钱了,这个行业才能真的具有生命力。而以当前的算力和技术水平其实还远远不能支撑元宇宙这个概念的落地,业界普遍预计,相关技术至少还需要10到20年的积累才能逐渐实现元宇宙这个概念。关于元宇宙的投资标的,连中信证券都无奈的表示“当前时间点很难给出元宇宙的短期受益投资标的。从目前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来看,与元宇宙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相融合的愿景仍然相距甚远。”面对元宇宙概念持续的炒作,经济日报刊文称:“个人投资者应对当前被热炒的“元宇宙”概念股保持清醒认识,切莫贸然为一个刚刚兴起且不成熟的概念买单。判断行业的成长性,首先要看应用终端是否普及,能否建立虚拟和现实的联系。其次要有真实的内容建设和落地场景。当“元宇宙”终端产品的销量提升,带动终端厂商、代工厂需求提升;内容公司开始提供出其他具有社交属性的内容产品;不断有新技术和公司对“元宇宙”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优化时,这个行业才真正开始走向成熟。”
元宇宙可以被视为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发展,元宇宙的内涵也变得越来越丰富,元宇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它更是一个与现实世界联通、连接的世界,今后现实与虚拟世界的界限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社交、互动、学习、工作甚至是生活。
现阶段的元宇宙主要还是以游戏的方式呈现,参与者可以参与游戏互动和社交,也可以购置游戏资产和装备,因此关于网络游戏类的相关法律问题例如知识产权、虚拟资产认定问题也会成为元宇宙相关的法律问题。随着元宇宙的经济生态越来愈丰富,元宇宙中的交易、金融问题就会引发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在元宇宙中的虚拟土地买卖及投资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及监管问题。虚拟土地的法律属性是什么?虚拟土地如何进行合法交易?如出现争议,买卖双方如何维权?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元宇宙,有如下问题:
1.元宇宙知识产权问题
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等问题并非元宇宙特有。在互联网2.0时代这两大法律问题就已出现,在元宇宙时代这两大问题会日益凸显,并变得更为复杂。元宇宙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还是围绕著作权、商标侵权及维权展开的。元宇宙中的著作权侵权场景如下:受版权保护的游戏软件、角色、用户界面受到侵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其著作改编成元宇宙版本的游戏或场景;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当引用歌曲、音乐、相关影视片段等。商标类侵权无疑也是元宇宙知识产权类侵权问题的一个重点关注问题,比如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或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在元宇宙中使用商标开设虚拟店铺,此类问题一旦出现,由于很难确定侵权主体,因此权利人也很难维权。
2.元宇宙数据安全问题
现阶段的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各国立法机关纷纷制定法律并采取措施,即便如此,个人信息被泄露滥用事件仍然频发。根据RiskBasedSecurity出具的《2021年度数据泄露速览报告》1,2021年度有4145起数据泄露事件,超过220亿条数据被泄漏,2020年度有7619起数据泄露事件,超过365亿条数据被泄漏。元宇宙可以提供给用户更真实、沉浸式地体验,呈现这种体验可能需要收集更多的用户可识别信息,比如生物信息。一旦用户的可识别信息,例如生物信息或财产信息产生被泄露或滥用,这对整个元宇宙生态会产生极大的冲击。
3.主体问题
主体是法律的一个重要概念,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主体适格,比如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成年人完成,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根据主体是否适格区分为有效、无效或效力待定。元宇宙中的主体,由于其区别于现实世界中的主体身份,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法律问题来讨论。元宇宙的主体身份可以与现实世界对应,也可以不对应,现实世界的主体可以在元宇宙中拥有多个身份,而且这些身份可以不限性别、物种。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元宇宙中的主体产生法律责任,现实世界的主体是否需要承担?由谁来承担?是创作者还是虚拟身份的使用者?
4.财产问题
元宇宙场景的实现,在元宇宙中交互都离不开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构建元宇宙经济一项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在元宇宙中“置业”,就需要购买虚拟土地。那么像虚拟土地等元宇宙中的财产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其性质,如何进行保护,如何解决交易纠纷,将无不影响元宇宙中资产投资的安全性。目前法律没有对类似于虚拟土地之类的元宇宙财产性质的界定,但可以借鉴法律对于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认定。司法实践中,具有财产价值的游戏装备道具等可被视为虚拟财产,而根据《民法典》虚拟财产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现阶段元宇宙中的虚拟财产主要以NFT(Non-FungibleToken非同质化代币)的形式呈现。因此,对于元宇宙资产所有权界定的分析可以借鉴NFT。NFT资产可以通过密钥进行掌控,买家购买NFT后,相应的NFT便会出现在只有买家掌控密钥的钱包中,因此密钥的合法持有人一般可被认为NFT的所有权人。合法持有密钥的用户对自己的虚拟财产具有支配权利,换言之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置,这与《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是一脉相承的。
5.交易问题
元宇宙中的交易如何保护?只要由智能合约控制就可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吗?智能合约通过代码和算法自动执行交易,交易双方将交易的条件通过计算机代码的形式设定,当交易条件满足时,代码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动执行交易。智能合约具有自动执行、不可篡改,不可逆的特点,因此智能合约可以防止合同双方违约,是帮助合同成功履行的一个有效科技手段。智能合约可以自动执行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相比较传统合同,智能合约能更好地保证合同义务的履行。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智能合约就可以完全替代传统合同,是否就完全没有风险了呢?显然不是,智能合约的本质是计算机代码,当代码出现安全漏洞时,无疑会导致风险及损失。而当智能合约出现瑕疵造成损失时,谁会成为责任主体将值得进一步探讨。
6.虚拟主体的行为
元宇宙远远突破了现实世界划定的自由界限,很多在现实世界中无法寻求的刺激可能在元宇宙中可以实现,很多在现实世界中被认定为犯罪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可能在元宇宙中滋生。赌场、色情场所及其他非法经营场所根据我国法律都是非法场所,是被禁止的,而这些非法场所在元宇宙中却可以随意运营,甚至日常有很多用户。近来,元宇宙中甚至出现了虚拟脱衣舞俱乐部,未成年人正在使用虚拟分身在虚拟脱衣舞俱乐部提供热舞服务,如不对元宇宙进行监管,后果不堪设想。
元宇宙(Metaverse),是人类运用数字技术构建的,由现实世界映射或超越现实世界,可与现实世界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
元宇宙本质上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数字化过程,需要对内容生产、经济系统、用户体验以及实体世界内容等进行大量改造。但元宇宙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是在共享的基础设施、标准及协议的支撑下,由众多工具、平台不断融合、进化而最终成形。它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在经济系统、社交系统、身份系统上密切融合,并且允许每个用户进行内容生产和世界编辑。
关于央视,央视报道元宇宙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